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一标段小凌河河道大开挖穿越分包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GS-2024GC-ZB067
1、招标条件
本 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一标段小凌河河道大开挖穿越施工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付,支付比例1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包括华锦管道和北沥管道两条原油管道,起点为锦州港输油站,途经大有输油站,终点分别位于盘锦市内的盘锦输油站和北沥输油站,设计压力为6.3MPa;华锦管道管径为D711mm,采用3PE防腐形式;北沥管道管径D508mm,采用聚氨酯泡沫保温。一标段线路总长74.46km,其中:港区段8.244km、旱田段34.216km、水田段32km。
小凌河穿越分为三部分,分别包括小凌河河堤定向钻穿越段水平长度440m,小凌河大开挖穿越段水平长度556m,小凌河河滩地开挖段水平长度1116.82m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小凌河大开挖穿越段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便道修筑;施工场地围挡;场地平整;大型设备进出场;测量定位;作业带扫线;河道围堰、导流;河道内管沟土石方(淤泥)分层开挖、倒土;开挖过程中地下水控制、降排水;边坡支护;作业带铺钢板(钢管排、路基箱);管沟回填;平衡压袋装填安装;滨河路开挖及路面恢复;石笼等水工保护;警示带敷设;地貌恢复(达到复垦条件、取得地貌恢复合格证);导流渠拆除;围堰拆除;三桩及警示牌埋设;清理现场;河道疏浚;完成水利部门工程验收等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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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设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 ;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04 月 06 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完成2023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 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大/中型河流开挖工程施工业绩且单条河流合同额1000万以上,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3.6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或机电或市政 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需具有一个大/中型河流开挖穿越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额1000万以上。
3.7 其他要求:施工负责人需要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专业负责人需要中级职称,且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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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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