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物-化联合环保清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12-FW30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物-化联合环保清垢技术服务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物-化联合环保清垢技术服务项目,随着开发时间延长,油田地面系统结垢问题日趋突出,严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为高效清除地面系统水垢,提高运行效率。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80万元(不含税),最终以厂部下达的2025年投资计划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技术服务单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服务地点:第十二采油厂生产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地面系统清垢同类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业绩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4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人员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操作人员中需包含电工、焊工及水泥车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焊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焊工证、电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投入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全员持有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及井控证,评审环节对全员HSE证及井控证不作要求,有证人员附相关证书,无证人员须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5设备要求:现场服务时配备好水泥车1台(压力等级不低于25MPa)、电焊机1台、各种规格清管器1组(耗材,适用于DN40、DN65、DN89、DN100等尺寸管线,附照片)、正压呼吸器2套、四合一气体检测仪1套,设备提供清单(包括设备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照片、铭牌(耗材类除外),车辆需提供照片、行驶证、购置发票或租赁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