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中秋1气田开发地面工程(克拉-盐水沟输水部分)库车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JT39-GK044-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秋1气田开发地面工程(克拉-盐水沟输水部分)库车标段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
新建1 条输水管线,长度19.5km,2×DN250 玻璃钢管以及穿越库俄铁路双相不锈钢钢管 DN250,128m,DN250 玻璃钢管52m。新建放空阀井 1座,排气阀井1座,检修阀井1座。起点桩号GX64(里程29+300),终点桩号GX93(里程47+000),不包括库俄铁路顶管穿越工作量。
具体以施工图工作量为准。
2.3工程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
2.5其他说明:/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长输管道安装GA1类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证书)。
③上述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
④未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2.2.该项目必须配备相应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
①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②安全人员至少一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证书);
③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培训合格证书。
④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质量员培训合格证书 。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资质证书查询网址;项目经理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网站查询截图及未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提供2024年9月至11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3.5QHSE 要求
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②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及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和承诺书或者现场网上查询上述信息符合要求。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②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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