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07-FW1579】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维保项目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分为两个区域。
1)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新侨园实验区,实验室及辅助设施和办公区域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秋山路1775弄新侨产业园2号楼12楼,面积约2200平米,实验室内主要开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医用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信息材料研发等实验工作;引送风机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位于楼顶园区公共区域。
2)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大楼,位于顶尖科学家社区 02-01 地块(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四至范围: 东至:临隽路 西至:临广路 南至:上恒路 北至:百谷路),用地面积20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99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86.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346平方米。包括科研实验室及辅助设施、办公会议、食堂以及大楼配套服务设施等。
此次招标包括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有运行服务(不包括物业负责的食堂、绿植海绵等运行,以及能源站运行、变电站运行)和所有维护保运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及维保服务。
投标人需在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全部区域进行综合运行(不包括物业负责的食堂、绿植海绵等运行,以及能源站运行、变电站运行)及维护保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运行服务:
1)负责新排风系统(含VAV、VRV系统)、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干式化学过滤器等)、安全设施(气体检测报警、红外及视频监控等系统)、消防设施(消防水供给、消防检测报警等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纯水制备及供给系统、气体供给系统、信息网络平台等系统平台的运行操作及运行管理。
2)负责运维工程管理、设备设施(含电气、仪表)维修养护、室内基础装修维护、公共公用设施管理、公用管网、家具维护、新增设备仪器公辅设施安装条件的配合保证、安全环境管理、能源服务、信息网络服务、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工作支持等维保及支持服务。
2.3 服务期限: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一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入场为准。
2.4 服务地点:中石油上海院①技术研发中心,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四至范围: 东至:临隽路 西至:临广路 南至:上恒路 北至:百谷路。
②上海市临港新片区泥城镇秋山路1775号新侨产业园2号楼12楼新侨园实验室。
2.5项目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实验室维护保运相关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中维护保运业绩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业绩的类型为实验室维护保运;2)业绩中的维护保运服务周期为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维保服务周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1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4.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 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拟派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6人。(提供承诺书)
本次投标拟配备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1名、水暖主管1名、电气主管1名、公辅设备主管1名、智能化主管1名 、安全员2名等主要管理人员。(提供人员名单)
(2)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与实验室通排风、电气、给排水、公辅等机电设施运行管理相匹配的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需提供承诺书)。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如下:其中人员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能力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人员类别 |
技术人员要求说明 |
项目经理 |
资质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水暖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质检员证书或设备安装员证书。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水暖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 |
电气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电气质检员或电气施工员证书或电工证。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行业电气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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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设备主管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电工证书或具有电气质检员证。 能力要求:熟悉科研类实验室知识,熟悉相应管理内设备和机房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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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主管 |
资质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能力要求:熟悉路由交换原理,了解网络环境及网络安全设计方案 熟悉一线厂商的路由交换设备和防火墙、IPS、IDS、抗DDOS等专业硬件设备和防火墙、数据库软件、备份软件、服务器和存储及相关布署应用方案 熟悉各类系统维护工具 |
安全员 |
资质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能力要求:具有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能满足招标人安全管理要求。 |
(3)若中标,需承诺后续班组配备:水暖运行班组4名、维修2名,电气运行班组8名、维修2名,公辅运行班组4名、维修3名,智能化维修班组2名、网络运行班组4名。班组成员需能满足上海院正常运行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执行特殊作业的人员需持有相应的作业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证: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高处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证、高低压电工证、焊工证等。(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水暖主管、电气主管、公辅设备主管、智能化主管及安全员的劳动合同主要页或者社会保险证明。
3.6其他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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