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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市场专业工程分包合格承包商入围(变更)

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市场专业工程分包合格承包商入围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GCGKJS001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物装〔2021〕131号文件精神)规定,参照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以及短名单子库做法。通过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分批次确定大庆油田市场工程分包合格承包商名录。本次公开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市场专业工程分包合格承包商入围

2.2项目规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说明:

(1)投标人可投报本项目任意2个标段(标段一: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市场专业工程分包合格承包商入围,编号:2024GCGKJS001;标段二: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市场)劳务分包专业供应商短名单入围,编号:2024GCGKJS002)。

(2)招标结果适用于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市场所属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选商,包括名录内公开、名录内邀请。

(3)已通过本次招标入围的合格承包商在上一年度服务期结束后,经公司考核评价合格的,可向公司书面提出成为下一年度合格承包商名录申请,但是否接受申请或全部重新招标由大庆油田工程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逐年类推。

(4)名录内的承包商如出现被清退出库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就不足部分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顺延中标候选人或补充招标。

(5)由于项目自身原因,临时补充承包商名录或不在名录内选商,招标人向名录内承包商公示后,即可进行选商。

(6)对该项目为工程建设公司大庆油田市场专业工程分包合格承包商入围的补充招标,通过公开招标补充入围承包商10家,原入围承包商未被取消资格的承包商继续延续使用,不用参加本次招标入围。

2.3项目建设地点: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田工程事业部所属大庆油田市场。

2.4计划投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计划工期(入围结果有效期):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本项目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油田事业部工程分包短名单入围(专业工程分包)

2.9其他: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由评委会确定前10名通过评审入围合格承包商名录候选人,公示期后直接进入合格承包商名录名单。

若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放弃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资格,则后续排名的合格投标人依次递补。

  若合格投标人低于10家则推荐通过初评的全部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进行打分排序。招标人依据入围结果,决定是否对不足家数进行补充入围招标。

2.10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资质要求

3.2.1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合格供方名录(施工专业承包商)》内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应符合(或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备注:评标时需核查投标人是否已入《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合格供方名录(施工专业承包商)》内,核查网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管法规部https://dqyt.eip.cnpc/sites/qgfgb/nbsc/ywdt/202404191629324910.aspx;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2022、2023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 0 万元,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 0 万元的,需由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为投标人承担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2021年 1 月 1 日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满足公开招标公告3.3项的财务要求。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1)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0万元的,应提供:

①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且由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

①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出具的“为投标人承担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②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与投标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关系证明以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平均净利润小于0万元,且由投标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承诺书的,应提供:

①投标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为投标人承担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保障”的说明;

②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③投标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4.4未被*(*)设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5投标人未列在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类似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备注:以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为准。

3.4.6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5投标人建立与所投标标段内容相对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

(1)通过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认证证书;

(2)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例:如投标人投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为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未覆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则需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投标人须承诺:

3.6.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3.6.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3.6.4投标人承诺无以下禁止情形:(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招标人取消准入(交易)资格、禁止准入、暂停交易资格或列入市场黑名单的;

(2)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招标人QHSE体系审核、年度安全绩效评估或年度评价为不合格的;

(3)存在疑似违规、违纪行为,正处于被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招标人调查处理过程中的;

(4)招标人安全记分满9分、警示期未满1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招标人评估验收合格的,或者安全记分满12分、自公告之日起未满2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招标人评估验收合格的;

(5)招标人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自公告之日起不满2年、且未经招标人评估验收合格的;或者因安全记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在被招标人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或者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招标人评估验收合格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不适合参加投标的。

3.6.5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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