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产建2025-2027年水泥基础集中处理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H14-FK02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油田打造绿色矿山、环保施工的要求,事业部将清理钻完井生产过程中遗留的水泥基础,并进行集中粉碎处理。处理完成后水泥粒料既能满足绿色环保,又能实现“变废为宝”。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范围内生产现场转永久范围外遗留的水泥基础(不含水泥池体)初步破碎、拉运、粉碎处理和粉碎料的环保处置,并恢复井场至原貌。
2.2 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范围内生产现场转永久范围外遗留的水泥基础(不含水泥池体)初步破碎、拉运、粉碎处理和粉碎料的环保处置,并恢复井场至原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内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范围。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1组及以上(每组机械设备至少包括1台挖掘机(含破拆头),1台多用机,1台翻斗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2)机械设备(每组机械设备至少包括1台挖掘机(含破拆头)、1台多用机和1台翻斗车).(3)提供设备及设备铭牌照片。(4)提供投标人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水泥基础初步破碎、拉运、粉碎处理和粉碎料的环保处置服务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作业井号、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2-202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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