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吉林油田2026-2027年清罐油泥、油土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油田2026-2027年清罐油泥、油土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FW-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保障吉林油田公司相关单位(不包括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吉林西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和红岗采油厂)将清罐油泥、油土转运到油土处理厂和厂区内油土转运等运输任务,所需车辆为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危险废物类、3类、9类)。预计两年运输量约17万吨。(结算以现场签证工作量为准);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6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生产区域(厂区)及油土处理厂;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保障吉林油田公司相关单位(不包括吉林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吉林西部油气新能源公司和红岗采油厂)将清罐油泥、油土转运到油土处理厂和厂区内油土转运等运输任务,预计两年运输量约17万吨(结算以现场签证工作量为准)。中标单位自有车辆车型及台数要求:1.重型自卸货车(翻斗车)和重型牵引自卸半挂车台数大于等于12台(即:X+Y≥12台);2.重型罐式货车(含罐式半挂车)台数大于等于3台(即:N≥3台),三种车型总台数大于等于15台。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事业单位不需查询,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技术资格条件

3.3安全

3.3.1 安全管理人员。设专职安全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取得应急管理局安全考核合格证或交通运输局安全考核合格证。

3.3.2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指定保险公司。

3.3.3 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4专业

3.4.1 投标单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须包括危险废物类、3类和9类内容。(注:每一类资质都不能缺少)

3.4.2 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包括:1.重型自卸货车(翻斗车)和重型牵引自卸半挂车台数大于等于12台(即:X+Y≥12台);2.重型罐式货车(含罐式半挂车)台数大于等于3台(即:N≥3台),三种车型总台数大于等于15台。应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保险。(提供明细表)

机动车行驶证:证件真实有效,年检合格,具有危化品运输使用性质,车辆所有人与运输企业相符。

车辆道路运输证:证件真实有效,年检合格,具有与车辆相符的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类、3类、9类)经营范围。

机动车登记证:车辆所有人与运输企业相符。

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3.4.3 投入本项目驾驶员必须具备与所驾车型相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人数与提报车数相同(大于等于15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4.4  投入本项目押运员人数与提报车数相同(大于等于15人)。危险货物运输应配备押运员,具有合格的押运人员从业资格。

3.4.5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危险废物类运输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有效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以及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5公用条款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8 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5.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的近两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2026年辽兴压裂车组服务

下一篇 大连石化公司2025年高浓度废水处置服务
全部信息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