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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基础设计招标

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基础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8-FW45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基础设计已由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承办部门为规划和科技信息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础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兰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深度处理单元2009年建成运行,以炼油污水处理装置总出水为原水,采用涡凹气浮+曝气生物滤池+絮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通过深度处理后,产水用作公司除盐水站补水。2024年11月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先后发布《中国石油炼油化工企业取水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黄河流域炼化企业编制水效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争创节水标杆企业和水效领跑者,要求黄河流域炼化企业对标先进挖掘节水潜力,制定水效提升实施方案,2030年用水定额达到先进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国家政策及集团公司指示要求,积极开展节水和用水控制措施,但仍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炼油区新鲜水耗量大,公司污水排放量偏大。2.炼油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工艺落后,设备老旧,控制水平低,回用率低。3.转型升级乙烯改造项目拟现雨排预处理装置平面,届时化工雨排污水存在直排后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问题。

为使炼油新水单耗达到石油炼制领跑水平,提高炼油污水处理装置回用率。兰州石化公司开展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新建1400m3/h污水深度处理单元,主要包括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滤池等污水深度处理设施;2.新建600m3/h超滤、反渗透等污水回用设施,利旧现有800m3/h超滤、反渗透等污水回用设施;3.配套建设炼油污水处理装置与化工区清净废水、炼油区除盐水站补水管线。

现申请对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基础设计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单位招标,本次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标范围为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基础设计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服务。该项目建设批复投资估算为20369万元(含税)。根据中石油收费依据:建设投资为20369万元(含税)。

2.2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六个月止。

2.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2.3.1招标范围为:兰州石化炼油区污水回用扩能项目基础设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编制工作。

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现状分析、设计原则、总体设计说明、各专业分项设计说明、技术指标等。

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1400m3/h污水深度处理单元,主要包括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滤池等污水深度处理设施;2.新建600m3/h超滤、反渗透等污水回用设施,利旧现有800m3/h超滤、反渗透等污水回用设施;3.配套建设炼油污水处理装置与化工区清净废水、炼油区除盐水站补水管线。

(1)基础设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及概算文件、相关专篇编制;

(2)项目支持性文件的编制,配合建设方进行报批,按照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及与该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4)负责提供建设方要求的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标准图、结构计算等);

(5)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可编辑的设计说明书及电子版 CAD 图纸文件等)、数量(纸质版可研及相关配套资料15套,电子版可研及相关配套资料1套),及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并对设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负责。

2.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项目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炼油污水处理装置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炼油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以上。

②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主要指石油、化工、石化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承包业绩。(附合同、对应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对应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②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石油、化工、石化工程及配套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自2025年1月1日起任一连续3个月)、职称复印件;业绩附合同、对应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对应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6.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列入*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3.6.6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注: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存在上述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较大设计质量问题。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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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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