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度锦州石化公司0.4万吨/年锌盐装置五硫化二磷框架采购
ZY25-SY24-WZ0041-01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锦州石化公司0.4万吨/年锌盐装置五硫化二磷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资金来源:生产费用。
2.2 投资审批:锦州石化分公司。
2.3招标范围:2025年度锦州石化公司0.4万吨/年锌盐装置五硫化二磷框架采购,全年用量预计700吨。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种类及规模:2025年度锦州石化公司0.4万吨/年锌盐装置五硫化二磷框架采购,全年用量预计700吨。
2.6使用功能:0.4万吨/年锌盐装置生产原料。
2.7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2.7.1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7.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招标人通知15日内到货(具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8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附件1《货物技术规格》。
2.9计价方式:《卓创资讯》的黄磷价格*28%+硫磺价格*72%的上月月底最后七个工作日平均价为五硫化二磷基准价+投标加价值。
2.10相关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人员要求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电话技术支持,并24小时到买方现场,最迟不超过48小时。所有问题的处理应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决定,不超过48小时;包装物(空桶等)须及时免费回收运走。要求投标人能常年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附表1《货物技术规格》。
3.2. 投标材料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材料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上游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制造商定义如下: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3.2 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贸易商提供上游制造商的相关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3.4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及准入书面承诺(须使用附件模板)。
3.3.5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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