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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好氧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好氧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22-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好氧污泥处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乙醇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好氧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负责对污水装置产生的好氧污泥进行处置(好氧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含水率85%±5%)。

2.2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燃料乙醇公司污水装置好氧污泥处置项目处置单位和处置单价。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处置,处置方式为碳化或焚烧或协同焚烧等无害化处置,不接受生态修复处置方式。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燃料乙醇公司污水装置2025年1月至12月预计产生好氧污泥6,000吨,不分标段,污泥处置概算269.40万元,处置单价上限449元/吨(含税、不含运费)。

2.6合同估算额:269.4万元(含税)。

2.7报价方式:投标总价(元)(包括运输费和处置费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可以为单独独立法人单位进行投标,或者由独立法人单位组成了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

3.1.1.1非联合体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污泥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仅提供封皮和污泥处置相关篇章)和批复扫描件,处置能力大于6000吨/年。提供排污许可证扫描件。

3.1.1.2联合体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污泥预处理+污泥最终处置资质:预处理单位提供污泥预处理项目环评报告(仅提供封皮和污泥处置相关篇章)和批复扫描件,处置能力大于6000吨/年;最终处置单位提供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仅提供封皮和污泥处置相关篇章)和批复扫描件,处置能力大于6000吨/年,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排污许可证扫描件

3.1.2投标单位2022-2023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

无。

3.4联合体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分别为独立法人企业,分别具有污泥预处置装置或项目(联合体任何一方没有污泥处置相关项目,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无效),联合体项目环评必须包含污泥处置全过程。投标单位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确认结算数量,根据联合体协议其中一方负责开具结算发票,招标单位依据结算发票支付处置费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技术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污泥处置的生产技术方案,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环境应急预案。

3.6.3投标人承诺不将污泥转予他人处置,污泥及焚烧残渣不得采用回填矿坑或土地修复的方式处置。

3.6.4投标人提供以燃料乙醇公司厂门至投标人固废处置地百度地图中查询最近距离截图。并在截图下写出运输成本计算公里数。

含运费处置总价为:6000吨×(投标处置单价+运输单价)

3.6.5运输成本计算方式:

运输单价核算方式:按往返距离核算运费单价,往返距离小于30公里的,运输单价为75元/吨;往返大于30公里的,每超出一公里运输单价增加1元/吨。即运输单价=75元/吨(30公里以内)+(往返距离-30)×1元/吨(30公里以外部分)。(以燃料乙醇公司厂门至投标人固废处置地百度地图中查询最近距离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0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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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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