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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年高石001-H56井建设工程(主体施工)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年高石001-H56井

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21-GC007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年高石001-H56井建设工程(主体施工) 己由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年高石001-H56井建设工程(主体施工)主要包括站场(含硫)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总图与运输、建筑与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等附属生产辅助设施施工;集输线路管道安装(含穿越)及配套的土石方、青苗、经济作物及附作物登记和赔偿、地貌恢复、线路建构筑物砌筑、施工便道便桥、堆管场设置、建构筑物和杆线迁移恢复等工作及所有措施工作量。

项目估算金额:428.295676万元(不含税)。

2.3计划工期

发包人通知之日起200天内达到投运条件。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包括:

(1)线路工程:1)新建高石001-H56井~南2集气站集气管道1条,设计规模20万立方米/日,设计压力9.9MPa,长度3.7km,采用D114.3×6.3 L360QS抗硫无缝钢管;同沟敷设燃料气管道1条,设计压力4.0MPa,采用D60.3×5 L245N无缝钢管;2)线路作业范围内养殖棚、钢丝网围墙、坟地、通信线杆、电力线杆灌溉渠拆迁或恢复;3)线路赔偿及附属构筑物砌筑。

(2)站场工程:1)新建高石001-H56井无人值守单井站1座,建设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主要安装放空火炬1套、真空加热炉橇1套、分离计量橇1套、放空分液罐橇1套、缓蚀剂/抑制剂加注橇2套、抗硫清管阀1套。井口放喷流程改造1套。2)扩建南2集气站1座,规模为150万方/日。3)与上述工艺设备安装配套的工艺管线、总图与运输、建筑与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等辅助生产设施。

(3)其他:①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现场规范化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类作业规范化管理。②负责公路、河流沟渠、鱼塘地下埋地光、电缆穿越手续办理。③负责县级以下地方工作协调工作。④负责乙供料采购及甲供料领用、运输、卸车、保管、二次转运和甲供料余料回收退库。⑤配合其他施工服务承包商的施工。⑥负责上述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竣工、保运及保修等工作。⑦配合数字化交付及管理,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工程量为初步设计预估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单位工程施工图0版(工程开工前予以下发)为准。

2.5招标范围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2025年高石001-H56井建设工程(主体施工)主要包括站场(含硫)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总图与运输、建筑与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等附属生产辅助设施施工;集输线路管道安装(含穿越)及配套的土石方、青苗、经济作物及附作物登记和赔偿、地貌恢复、线路建构筑物砌筑、施工便道便桥、堆管场设置、建构筑物和杆线迁移恢复等工作及所有措施工作量。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82956.76元,不可竞争性费用包含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设备主材等、甲方委托的技术服务、甲方委托的赔偿补偿、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税金等。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659787.4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27352.7元,规费208592.38元,不含税。

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相关要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2.本项目:

2.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内容: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和HSE合同等报招标人备案,且分包商须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资质,分包施工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可报请业主有关部门查处,并终止合同。具体按照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发布的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类GC1级资质)。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带有“企业资质证书号”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与工程相关)。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包含分包单位)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4人员资格和要求:

*4.1项目经理:1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注册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石油工程或油气储运或地面建设或相关专业)不应少于1人。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

*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兼任。

*4.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影印件,同时在企业所在省市相关政府网站(或政府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

*4.4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影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5.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以上的气田产能建设项目(主体施工),且必须包含至少1个含硫化氢酸性气田(75mg/m3以上)项目(主体施工)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项目完工投运的资料。【合同复印件、完工交接(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业绩所需要求的(如硫化氢酸性气田要求等),应提供设计文件或业主证明进行补充佐证】。

*6.财务要求:

6.1有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工程项目选择)

*7.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其他要求:

*8.1以上7.1-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8.2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所述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执行,项目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细化相关要求。

*8.3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县级及以下地方关系协调,有健全的协调机构、协调程序,保证施工进度。

*8.4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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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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