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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销售财务鉴证、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综合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变更)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055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销售财务鉴证、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综合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云南销售财务鉴证、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综合服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2.项目概况:依据《公司法》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安排,公司需聘请符合资质的事务所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控股单位报表审计,同时完成公司及所属并表股权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保障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依法合规,降低税务风险。此外,基于公司管理变革要求,拟与具备资质的事务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获取全方位专业服务。

3.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时间为2年(2025-2026年),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统一付款,包含以下三项服务内容:

3.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2024-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控股单位报表审计。

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所属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控股单位2024-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财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以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并出具报告。具体名单如下,若在服务期限内变更按实际情况执行。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云南中油强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2

云南中油云特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云南中油严家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13

云南中油云鑫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云南中油云岭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14

云南中油金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

大理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5

云南中油中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5

云南中油云翔石油有限公司

16

云南中油同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6

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7

德宏州姐告英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7

德宏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8

云南中油龙昇能源有限公司

8

临沧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9

玉溪华宁中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9

迪庆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

云南中油冠盛能源有限公司

10

云南中油华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

云南盐津中油开投能源有限公司

11

云南中油文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中油能源(官渡)有限公司

3.1.22024-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并表股权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

按要求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4-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工作,并出具工作报告。

具体名单如下,若在服务期限内变更按实际情况执行。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母公司)

13

云南中油云特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云南中油强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4

云南中油云鑫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云南中油严家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15

云南中油金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

云南中油云岭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16

云南中油中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5

大理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7

云南中油同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6

云南中油云翔石油有限公司

18

德宏州姐告英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7

大理州中青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9

云南中油龙昇能源有限公司

8

德宏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

玉溪华宁中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9

临沧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1

云南中油冠盛能源有限公司

10

迪庆中青交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2

云南盐津中油开投能源有限公司

11

云南中油华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

中油能源(官渡)有限公司

12

云南中油文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1.3在服务期间内(2025-2026年)为公司及所属控股单位提供必要的日常咨询、对外协调及培训服务。

3.1.3.1服务内容包含:

3.1.3.1.1新业务核算合规咨询、税务咨询;

3.1.3.1.2会计准则变化涉企业务培训、税务培训、财务合规管理培训;

3.1.3.1.3协助公司应对审计检查,税务机关税收检查;

3.1.3.1.4协助公司依法合规完成企业纳税筹划及税务协调等工作。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项目预算金额:预计55万元/年,服务期2年,总预算为110万元(含税)。

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两年。

7.招标限价(含税):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10万元/2年,55万元/年。

8.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对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进行报价,报价采取下浮率的形式。若有效投标人税率一致,则以含税总报价计入价格评审,否则,以不含税总报价计入价格评审,且不含税总报价计入价格评审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以及检测所需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2024年的未完成,则提供2023年度的);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及失信记录。

*4.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5.2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技术服务要求,若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满足技术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采购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3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提供盖有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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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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