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宁榆工业服务处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605-WZ09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宁榆工业服务处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宁榆工业服务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宁榆工业服务处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宁榆工业服务处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划分为4个标包,需要4名中标人。采购内容包含:三角阀、PVC管、下水软管、暖气片配件等。预计采购金额315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HSE费、包装费、装卸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不承诺采购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ZY25-XA605-WZ092-1):乌审旗服务站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预计采购金额120.0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HSE费、包装费、装卸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需要1名中标人。
第二标段(ZY25-XA605-WZ092-2):办公区服务站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预计采购金额75.0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HSE费、包装费、装卸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需要1名中标人。
第三标段(ZY25-XA605-WZ092-3):定边服务站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预计采购金额60.0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HSE费、包装费、装卸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需要1名中标人。
第四标段(ZY25-XA605-WZ092-4):靖边服务站2025年生产生活物资采购,预计采购金额60.0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HSE费、包装费、装卸费、运杂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需要1名中标人。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2 交货地点:
第一标段: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长庆石油基地;第二标段: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川生产指挥中心;第三标段:陕西省定边县长庆石油基地;第四标段:陕西省靖边县长庆石油基地。
2.3 供货期限:按批次送货,每次接到订单后10日内按要求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2.4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保质期一年。
2.6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标的物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结算发票,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4.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