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BID6000120250311-000-001)
本招标项目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租赁需求,为保障公司北京地区用车,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
2.2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
为招标人提供日常车辆租赁服务,保障公司北京日常公务用车需求,全新车辆,无需配备驾驶员。
车辆类型:北京租赁6辆新能源小轿车,3辆商务车,共计9辆,全新车辆,无需配备驾驶员。
服务供应商提需供车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年检等。
具体车辆信息需求见《附件1:车辆租赁需求》。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
(3)服务地点:北京。
2.3 标段划分: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备案登记证。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2021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3.1.3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23年(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1.4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以来承接企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服务1项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5设备要求:
(1)投标人自有车辆必须满足本项目租赁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北京区域车辆为京牌;非营运车辆,全新车辆,车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空调冷热风效果及车内设施、环境等良好,且全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拟提供服务的车辆具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投标人提供车辆不得为个人或转租车辆,单位名称要与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保持一致。(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车辆商业保险要求:配备的车辆购买足额的车辆保险,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车辆座位数购买)、第三者责任险≧300万元。
(4)其他: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子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商誉、财务状况及资信和业绩等作为投标条件。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不允许分包。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〇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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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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