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宣传服务制作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2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宣传服务制作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宣传服务制作项目,旨在切实发挥宣传思想文化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厂文化阵地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第十二采油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凝聚思想合力。本项目预计投资资金200万元(含税,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2.2招标范围:第十二采油厂机关及各附属单位日常宣传用品加工定作服务,主要包括但仅不限于2025年各类活动宣传所需的大型电子屏租赁、桁架租赁、文化墙设计制作、广告牌及大型宣传橱窗设计制作、文化产品设计制作等。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各需要一名服务商。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审时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已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第二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一标段,计划费用131万元(含税,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服务对象:第十二采油厂党委宣传部。
第二标段,计划费用69万元(含税,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服务对象包括:第十二采油厂各基层单位。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厂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2.6最高限价:第一标段131万元(含税,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第二标段69万元(含税,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日常文化宣传或活动氛围营造、标识标牌、装饰装修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对应结算发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三者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人员要求:配备美术、绘画或设计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设计人员2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2001年之后毕业的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现场安装作业人员1人,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书,作业类别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以及查询截图、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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