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道路及井场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110224ND000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辽河矿权区,因夏季雨水较多加之大型车辆通行频繁损坏路面结构导致路基渗水,部分路段及井场通行困难须进行及时恢复,特开展本项目。资金来源:成本,计划金额500万元,计划文号:油辽庆发【2024】51号。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2025年辽河油田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道路及井场零星维修,包括维修井场及井场道路,同时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外协事宜处理等,维修用料由中标人负责,预计维修道路及井场15处,道路长约10公里。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甘肃省庆阳市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适用规范和标准
《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T5974-【2020】)
如有新发布的规程和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技术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进行井场、进井路及生活区现场交底,按照单井设计要求满足安全钻井施工;井场围堤强度符合环保质量要求,如相关技术标准在施工时发生更新,为建设的项目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三)施工设备配置要求
应配备满足该项目施工需要的各类施工设备,注明施工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完好情况、计划进场时间等信息,单套满足基本设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9人员配置需求:
至少具备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现场施工人员4名(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开标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10设备配置需求:50型及以上型号铲车2台、150型及以上型号挖掘机2台、20m³及以上型号翻斗车2台、越野车2台、25m³及以上水罐车2台、15吨及以上型号压路机2台(以上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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