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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聚丙烯腈纺丝实验线设备采购(三次)(变更)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聚丙烯腈纺丝实验线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WZ110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聚丙烯腈纺丝实验线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聚丙烯腈纺丝实验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院拟采购聚丙烯腈纺丝实验线设备,用于碳纤维原丝工艺开发。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聚丙烯腈纺丝实验线设备

详见技术文件

详见技术文件

1

2.3最高投标限价: 1140 万元(含13%增值税)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研发中心大楼

2.6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签定验收报告起12个月,或装置运到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为限)。

2.7技术标准: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五个年度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5个年度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应有作为整线制造商或总承包商的1条纺位不低于1个、设计纺速不低于60m/min的纺丝试验线或生产线成功销售的业绩合同或应用证明。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以下之一:①业绩证明: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②应用证明:纺丝试验线或生产线达到预期要求并形成科研或生产的证明文件,如设备验收报告、试验线或生产线正常运行的视频(或链接)、图片,客户出具的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生产线成功销售或成功运行,则不予认可为有效业绩。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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