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疑难节流器打捞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40-FW0483-01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疑难节流器打捞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招标人年度天然气生产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疑难节流器打捞技术服务项目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2025年疑难节流器打捞技术服务为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在苏里格气田实施天然气开发过程中的外包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
2.3 招标范围:在苏里格气田苏5、桃7、苏59、苏46、苏119区块内使用钢丝打捞等手段对存在井下节流器疑难复杂情况的气井进行打捞处理,确保井筒恢复正常,实现气井复产。预计全年处理10口疑难节流器井,费用预估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不含增值税。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对成功打捞出节流器的服务,实现同井首个节流器打捞成功的最高限价5.95万元,同井第二个节流器打捞成功的最高限价为4.7万元。(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
2.5 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影印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油气田实施过疑难井节流器技术服务,且工作量累计超过20井次。(请投标人提供合同、结算资料与相关发票的影印件)。
*3.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石油相关专业(包括石油工程、勘察地质、油气储运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疑难节流器井处理技术服务的现场管理经验。提供毕业证、劳动合同、投标人缴纳的开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4.12-2025.2)的社保证明以及油气田开发单位(用户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
(2)安全负责人1名,,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缴纳的开标截止日前3个月(2024.12-2025.2)的社保证明。
(3)现场作业人员:投标人至少提供1支完整队伍的人员配备:
序号 |
名称 |
人数 |
证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承诺) |
|
1 |
岗位员工 |
技术员 |
1 |
有效井控证、HSE证和H2S证 |
2 |
绞车岗(可兼司机) |
1 |
有效井控证、HSE证、H2S证和绞车操作证 |
|
3 |
操作岗(可兼司机) |
1 |
有效井控证、HSE证和H2S证和登高证 |
注:以上人员不能兼任。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以上人员需在进场施工前取得有效安全管理人员证件、井控证、HSE证和H2S证,若未履行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上3.5.1-3.5.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联合体、分包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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