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合集气站、金浅 5H 集气站、金浅5H东集气站、秋林16集气总站适应性改造一体化橇装装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橇装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双合集气站、金浅 5H 集气站、金浅5H东集气站、秋林16集气总站适应性改造一体化橇装装置。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为:双合集气站、金浅 5H 集气站、金浅5H东集气站、秋林16集气总站适应性改造一体化橇装装置。具体以本项目技术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2.3 交货期:2025年5月30日,2个集气站橇装设备(VOC压缩机2025年6月30日出厂),第二批次预计2025年12月。
2.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近 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最近年度经
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②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被责令停业等情况;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⑤开标当日起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⑥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列入“三商黑名单”;
⑦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⑧其它: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4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质要求: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
3.6业绩要求:2021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天然气地面工程模橇块(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1项。(业绩以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及发票,业绩合同额以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