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石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容器类工业产品制造等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石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容器类工业产品制造等劳务外包。主要从事项目:在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石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内从事加热炉、容器及撬装等产品生产加工制造工作。
2.2 招标范围: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石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容器类工业产品制造等劳务外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石油专用设备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所在地。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76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一中标人承担50%工作量,第二中标人承担50%工作量。若本项目通过初评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承担50%工作量,余下50%工作量重新招标,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4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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