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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商资格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商资格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1-FW00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商资格集中招标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油田区域分散、环境恶劣(高寒/高温/沙尘),需实现无人机常态化巡检与快速响应。

本项目包括无人机管控终端,无人机在待巡查管线上空沿线飞行,飞机搭载双光吊舱等其他设备在飞控系统的控制下,将管线和场站情况信息采集并通过无人机的无线图像传送模块实时传回机库并接入无人机管控终端,为管道巡护和重点场站联合站等安全提供现场实时数据。巡护区域使用无人机管控终端设置航线自动进行巡护作业,由中标方办理空域申请、保险、备案及外协等相关事宜,并按照油田公司无人机巡检平台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接口和采集的数据资源。

无人机巡检目标主要对长庆油田范围内各单位管道和重点场站进行巡护。中标方负责提供无人机、机场及配套管控终端,负责办理空域申请、保险、备案、运维及外协等相关事宜,协助招标方规划巡检线路,保障正常运行。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但因实施过程存在政策变化、土地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工作量存在不确定性。按照由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项目集中实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故现对其进行公开集中资格招标。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2025-2027年带机库无人机服务商资格集中招标方案项目背景概况。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商需求数量:7个,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不足需求数量的,按实际数量招入。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涉及区域。

2.5集中资格中标结果有效期:自准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6其他说明:在集中资格中标结果有效期内,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该服务项目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时,可重新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民航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须承诺长庆油田所属二级单位项目中标后20日内取得本招标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及设备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的无人机驾驶员至少一人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中国民航无人机执照》,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单位2024年11月1日到2025年1月31日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含养老)的证明、无人机执照。

3.4.2投标人自有的多旋翼无人机机场不少于20套,自动机场和无人机参数至少满足参数1或参数2其中一项。设备须提供购置无人机发票(如投标人是无人机制造商,则提交含无人机参数说明书(制造商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提供含无人机参数说明书。

参数1:自动机场需满足以下参数:设备重量小于等于34kg(不包含飞行器);设备工作温度范围-25°C 至 45°C;机场设备具备不低于IP55的防护等级;设备内置风速、雨量、温度、湿度、水浸等传感器;支持双摄监控,可监控控舱内和舱外情况;设备供电口防雷能力不小于20KA。续航时间大于5小时(断电情况下内置蓄电池供电)

多旋翼无人机需满足以下参数:最大抗风速度不小于12 m/s;最长飞行时间不低于50 分钟;最大作业半径不小于10公里;对角线轴距小于 500 毫米;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低于 20 米/秒;机身支持六向避障;飞行器集成夜航灯,用于夜晚使用的位置确定;具有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具备广角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混合变焦倍数不低于56倍;支持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联动变焦。

参数2:自动机场需满足以下参数:设备重量小于等于55kg(不包含飞行器);设备工作温度范围-30°C 至 50°C;机场设备具备不低于IP56的防护等级;设备内置风速、雨量、温度、湿度、水浸、舱内温度、舱内湿度等传感器;支持双摄监控,可监控控舱内和舱外情况;续航时间大于4小时(断电情况下内置蓄电池供电)

多旋翼无人机需满足以下参数:最大抗风速度不小于12 m/s;最长飞行时间不低于54 分钟;最大作业半径不小于10公里;对角线轴距小于等于500 毫米;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低于 21 米/秒;全向双目视觉系统,辅以机身底部三维红外传感器,支持安装激光雷达与五向毫米波雷达模块;飞行器集成夜航灯,用于夜晚使用的位置确定;具有长焦可见光、广角可见光和红外热成像相机;具备广角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4800万;混合变焦倍数不低于112倍;支持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联动变焦。

3.4.3投标人所用无人机产品必须承诺在中标后投保国内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

3.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1 个带机库(无人机+无人机机场)无人机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应反映出服务期限、项目名称)和项目发票。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若提供人员与已中标类似在建项目(标段)重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更换为配备不低于中标同等质量标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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