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氢氧化钾等4项物资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08-WK01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物资用于油气田开发运行维护,共4项物资,数量55.5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20日止。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标 包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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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钾 固态 工业级 ≥95% |
吨 |
40 |
HG/T 3688-2010 (Ⅰ型优等品) |
\ |
2 |
\ |
四氢噻吩 一级 98% |
吨 |
8.5 |
GB/T 19206-2020 |
\ |
3 |
\ |
次氯酸钠 固体白色粉末 |
吨 |
1 |
工业级 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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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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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 Ⅱ级 ≥10% |
吨 |
6 |
GB/T 19106-2013 (A型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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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本项目物资为油田2025-2027年度需求采购物资,数量为预测暂定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3交货期:以合同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各生产需求现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克拉、博大、哈得、东河、塔中、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所属片区、塔西南所属片区等施工现场),包括整车配送及零星配送,具体以合同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的有效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www2.energyahead.cnpc或www2.energyahead.com)中“供应商及产品(物料组分类八位码:17020204氢氧化钾、17030516四氢噻吩、17021142次氯酸钠)状态”均显示为“正常”】。
3.1.3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物资。
3.2检测报告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2项物资(氢氧化钾 固态工业级 ≥95%和次氯酸钠 Ⅱ级 ≥10%)按照本章2.2条招标范围所列对应标准检测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合格检测报告影印件。
3.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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