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报废油管回收处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TJ01-WZ018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报废油管回收处理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报废油管回收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现有报废油管约40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该批油管因长期使用,已出现严重的磨损、腐蚀等情况,经评估,已无二次修复使用价值,完全达到报废状态。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资产管理,现需对该批报废油管进行专业回收处理。
2.2招标范围:天津公司报废油管回收处理。
2.3提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
2.4提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提货。
2.5提货方式:中标人自提。
2.6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提供复印件。
(2)具备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回收废旧金属备案证书,且许可经营品种满足本项目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类似报废管材回收服务项目且单笔合同超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1)-(5)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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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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