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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采气管理区2025年井下作业工程(井下复杂情况处理)项目

忻州采气管理区2025年井下作业工程(井下复杂情况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7-FW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忻州采气管理区2025年井下作业工程(井下复杂情况处理)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服务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随着排采时间的延长,忻州采气管理区煤层气井套损、砂埋管柱、电潜螺杆泵遇卡、套管结垢等井下复杂井数呈上升趋势,井下作业风险和难度加大;为保障生产管柱顺利下入规定位置,需开展相关复杂情况处理工作,确保煤层气井“连续、稳定” 排采,管理区未来12个月预计实施复杂井处理13口井(具体井号和方案以三项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忻州采气管理区井下作业工程(井下复杂情况处理),包含设备设施搬迁、现场标准化布置、解卡、套铣、打捞(含倒扣)、套管整形修复、处理水垢、积砂处理、通井、下泵等作业。

2.3服务期限

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服务地点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采气管理区所辖区块(分别是忻州分公司保德项目经理部、忻州分公司府谷项目经理部、石楼北项目经理部等)。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本项目预估金额为355.757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修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员的人员和设备配置符合技术方案要求,拟派施工队伍所有人员应持中石油认可的培训机构所颁发的有效HSE证、井控证、硫化氢证,且人证一致,无法提供证件的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取得证件。需提供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3.5.2管理人员:需提供至少3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经理,技术工程师,不包含在作业队伍的6人之中),随着排采时间的延长,井况趋于复杂化,为更好处理日常井下复杂情况,配备的技术工程师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三小证齐全(井控证、硫化氢证、HSE证),施工作业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在岗时间不得低于70%(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3其他人员:每支作业队伍不少于6人,至少一人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司钻作业),除司钻作业人员外其余5人中至少一人持有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且中标后合同签订时6人均须持有有效的井控、HSE和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证明材料);每个班组须配备技术员1名(负责现场措施执行、数据记录、数据检查、数据上报,编写施工设计),配备安全员1名(负责现场的HSE工作),配备吊装指挥人员1名,需持有吊装指挥证(起重机械指挥证Q1)。司钻人员与登高人员不能互相兼任,其余可兼任,队长或司钻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3.6.3  2022 年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3.6.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6.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2单井作业周期:不得超过30天,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监督员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3.7.3投标人应承诺至少提供2支井下作业施工队伍(每支修井队伍需配备1台修井机)供招标人调度使用。(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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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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