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6年采出水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05-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在油气生产中需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哈四联合站(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的采出水进行合格达标处理,需要对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药剂供应与技术指导,以确保二级滤后水质合格及采出水处理系统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投资。
1.4 招标范围:
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哈四联合站(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的采出水进行合格达标处理,需要对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药剂供应与技术指导,以确保二级滤后水质合格及采出水处理系统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2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境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人员要求:
技术人员2人,具备3年及以上水质处理相关工作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2)工作简历;(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期间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设备要求
4. 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油气田采出水处理服务或场站运维服务业绩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3)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4.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信誉要求:
5.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5.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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