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场清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090206ND049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使高采油区做到清洁生产,对采油厂各站场、井场等生产区域及各类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沾油废物等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实施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油高预便字(2024)16 号,计划金额为35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预计实施5000次,主要对各站场、井场等生产区域及各类施工作过业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沾油废物等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标准。
2.投标人负责将现场产生的含油污泥、沾油废物等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干净,并负责运送到采油厂指定地点。
3.投标人工作完毕后应达到场地整洁,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由属地单位负责现场验收。
4.投标人施工人员须参加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劳保穿戴整齐。施工车辆要具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
5.投标人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突发的安全环保问题,应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废弃物的排放、回收、处理必须符合规定。
7.质量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以及油田公司及属地单位 HSE 管理制度和要求。
4、投标人清理后的含油污泥等污染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存放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3.7投标人必须是辽河油田公司2024-2025年井站清污服务项目集中资格招标的有效中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具有有效资质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9类的车辆至少1台。需提供车辆实物照片、行驶证、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等证明材料。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井站生产现场清污招标公告
下一篇 2024年正宁油田注水井调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