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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液氮置换技术服务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液氮置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12-FW33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2025年液氮置换技术服务 已由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为了保障页岩油开发分公司所辖区域集气站点及管线的正常运行,需要对集气站检修技改及集气管线进行液氮置换技术服务,该项目包括液氮气化装置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服务。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88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悦乐中心站、悦北中心站液氮置换技术服务,实施该区域集气站点及管线检修技改及集气管线进行液氮置换时的技术服务,包括液氮气化装置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服务,计划投资144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南庄中心站、高楼中心站、玄马中心站、伴生气综合利用队液氮置换技术服务,实施该区域集气站点及管线检修技改及集气管线进行液氮置换时的技术服务,包括液氮气化装置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服务,计划投资144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页岩油开发分公司所辖油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液氮)。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证书附表扫描件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附页,对应的项目需要做醒目标记)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类似液氮置换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5人员要求:

(1)本项目须配备一套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不得兼职,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1-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液氮气化装置至少配备操作工3名,具有压力容器作业证(项目代号R2)、井控证、HSE证(投标时对井控证、HSE证不作要求,需承诺开展服务前具备,无承诺否决投标);车辆驾驶员1名(可由操作工兼任),持有机动车准驾型B2驾驶证或其他符合准驾类型的驾驶证(A1、A2),同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需承诺:年龄不超过60岁,接受过相关法规、知识、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以上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1-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6设备要求:车况正常的液氮气化撬车2台,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车辆购置发票及有效的检验报告。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检测仪4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具,提供照片、购置发票及有效的检验报告。以上车辆及设备设施不允许租赁。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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