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复证(二)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复证(二)项目公告 |
| 项目概况: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复证(二)项目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通过该项目组织我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取证组织,实现合规管理。预算费用10万元(不含税)。 |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附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公告附件。 |
| *其他: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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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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