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 2028年12大类钻井液处理剂体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 2028年12大类钻井液处理剂体系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ORG613620250427-00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 2028年12大类钻井液处理剂体系采购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2025- 2028年预计采购金额6085.31万元(含税)。具体详见附表1:《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8年12大类钻井液处理剂体系采购项目》。
2、技术要求:详见附表1:《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8年12大类钻井液处理剂体系采购项目》。
3、质量标准:详见附表1:《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5-2028年12大类钻井液处理剂体系采购项目》。
4、交货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10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6月30日止。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公司。
产品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有效增值税发票,在招标人财务挂账日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应付货款。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投标人须持有投标产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质量认可证书在年审过渡期间的,投标人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不接受中国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供应商状态为“中止”或“终止”、投标产品状态为“冻结”或“暂停”的投标人投标。
(四)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至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标的物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应由投标人送检,检验机构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
提供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还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