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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质检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质检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ZY25-XA618-FW24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质检项目(第二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确保第三采油厂采购及使用的产品质量可靠,按照油田公司《关于下达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以及采油三厂采购产品质量监督需求,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检验标准及技术条件负责实施原油、天然气、轻烃、油田管材、三抽设备及井下工具、阀门法兰及管阀配件、电气元件及仪表、电线电缆、五金工具、橡胶产品、劳保、防腐管、油料类、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油田化学助剂等产品的质量检验。对所需检验检测的产品做好标识和记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质量检验报告,并对检验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负责甲方委托的其它检验事项。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质检项目(第二批)。计划进行530批次检验,其中油料类44批次、电气元件、仪表25批次、电线电缆28批次、五金工具12批次,橡胶产品10批次,劳保10批次,管材40批次、三抽设备及井下工具40批次,阀门法兰及管阀配件40批次,修造及再制造设备5批次,防腐管25批次,防护用品5批次,消防器材6批次,油田化学助剂240批次。要求依据相关检验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检测数据准确、完整、真实、有效。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检验技术标准、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工作。费用约58万元(不含增值税),设置1个标段,引进1家服务商,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具体工作量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审定的金额为准。

被评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质检项目(第一批)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2.3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油区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CMA证书附表中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原油、油田化学助剂相关、金属制品相关、电气元件相关、电缆相关等(在附表中的名称不必完全相同,但其实质分析检测能力应符合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类似质量检验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4 设备要求:所有检定配套设备,均应提供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在其有效期内使用;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设备铭牌及照片;非自有设备增加提供租赁合同。

3.4.1满足管材质量检验所需具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主要设备表

序号

实验室仪器设备

主要用途

1

火花光谱仪

金属化学成份分析

2

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

金属拉伸、压缩、紧固件拉伸、楔负载、保证载荷

 

3.4.2满足油田入井油化剂质量检验所需具备的主要仪器设备:

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用途

1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

测氯、测酸碱

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测化学助剂金属元素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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