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25年充电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KLGC-GC-JLXS-202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2025年充电工程施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 吉林 省(自治区、直辖市) 长春 市、 吉林 市、 四平 市、 辽源 市、 通化 市、 白山 市、 白城 市、 松原 市、 延边 州。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共计在吉林省内建设多座充电站项目,根据各项目可建设场地面积及实际需要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暂估700充电枪。
2.3计划工期: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单个充电站项目建设期不得超过35天完成。或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下发后 35 日内完成。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预估金额:70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估金额2800万元;第二标段预估金额2100万元;第三标段预估金额2100万元。(本采购金额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度为准;服务周期结束后,中标人不得以预估金额不足为由要求继续履约,建设枪数与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A |
长春分公司拟建充电车位约280个 |
要求每个车位配备一把充电枪 |
B |
吉林分公司、四平分公司、辽源分公司、延边分公司拟建充电车位约210个 |
要求每个车位配备一把充电枪 |
C |
白山分公司、白城分公司、松原分公司、通化分公司拟建充电车位约210个 |
要求每个车位配备一把充电枪 |
投标人可就上述三个标段分别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本项目开标时,三个标段按由A至C的顺序依次开标,如有投标人同时在三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中均排名前三,该投标人允许在三个标段同时中标。
本项目最后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每个标段确定三名中标人。为保证项目竞争性,通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每个标段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5名,否则判定项目流标。
每个标段中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份额50%,第二名中标人份额30%,第三名中标人份额20%。施工项目工作量的分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人工作计划安排、中标人当时工作量饱和度进行综合调配,如果中标人设计服务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招标人有权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
2.5招标范围: 吉林销售公司2025年充电工程施工项目(仅为2025年立项通过的充电项目),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详细勘察,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6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阶段付款方式实施,完成项目进度的50%,经建设单位验收后,最高支付总价款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后,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定、资料归档完成、决算无遗留问题、并网试运行30日且所有项目数据全部集成到建设单位指定信息管理平台后履行付款程序,无质量问题后履行付款程序,支付总价款的47%,未申请预付款时支付总价款的5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本项目支持预付款,项目开工进场并进行动土作业后七个工作日内,可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预付款,最高可支付总项目标的额的10%,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反担保,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
2.7 最高投标限价:吊顶式充电车棚充电站综合单枪造价10万元,无充电车棚充电站综合单枪造价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内包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商的状态须为“正常”。(承包商的准入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当日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3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电力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工程竣工验收单原件扫描件)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须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单位),且为承包商资源库中关键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调整。
3.6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7.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电力相关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设备安装相关岗位证或电力相关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电力相关 专业职称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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