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新能源充电站智能门禁、车位智能地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LGC-WZ-JLXS-2025-0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新能源充电站智能门禁、车位智能地锁设备采购项目,以中油吉销投字〔2024〕218号、中油吉销投字〔2024〕245号、中油吉销投字〔2024〕247号、油销〔2025〕19号 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门禁、车位智能地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结合场站实际需要及运营状况,为新建新能源充电站项目及已建新能源充电站需新增门禁、地锁等设施的项目采购智能门禁、车位智能地锁设备,以提升充电站的运营管理效率和安全性。采购门禁、地锁设备设施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2 招标范围:全省新建新能源充电站项目及已建新能源充电站需新增智能门禁、车位智能地锁等设施的项目定置化设备采购。包括智能门禁相关设备(出入口识别一体机、出入口直流无刷道匝、车辆监测器、网络交换机、5G无线路由器)、车位智能地锁管控相关设备等。
2.3 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省内。
2.5 交货期:采购计划下达至供货商,20天完成供货安装。
2.6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1月30日。
2.7 付款方式:设备到现场组装验收合格后支付价款的95%,剩余5%质保金,返还时限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5% )。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项目预估金额:108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 附件2.充电场站车辆管控设备及软件服务报价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本项目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出具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 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3新成立公司提供应从成立年限起至2024年即可
3.3 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个(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具体信息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