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开发塔中603H井钻井一体化提速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24-FW01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开发塔中603H井钻井一体化提速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中6区块井目的层为石炭系生屑灰岩,垂深处于4000m以内。长期以来,该区块一直沿用三开制井身结构,单井钻井周期普遍超过100天,在钻井提速方面存在显著的优化空间。为借鉴四川盆地中江致密气等类似区块的提速成功经验,计划在塔中6区块引进一家专业服务单位,开展旋导、钻井液等一体化钻井提速。通过此次作业,力求实现井身结构的简化,大幅缩短钻井周期,进而为油田其他区块的钻井提速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实施1口井:塔中603H。
2.2 招标范围:根据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生产需要,提供塔中6区块钻井一体化提速技术服务,包括全井的定向井技术服务、钻井液技术服务、随钻测量服务、钻头及螺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开发事业部指定的项目实施地。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工程师2人),现场工程师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提供上岗前取得的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2)提供人员简历(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信息);(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自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提供查询的截图和网址;(3)提供现场工程师持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扫描件或上岗前取得此证的承诺书。
3.3旋导工具、钻井液等服务能力要求:
(1)旋导工具、钻井液等
1. 旋转导向:单井拟投入8-1/2″井眼旋转导向工具总数不得少于2串。 承诺以上要求在接甲方通知后7天内能组织上井。
资料提供形式:(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设备参数与配置参数);(2)设备工具照片;(3)提供自由设备工具的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扫描件或与工具仪器厂商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4)提供接甲方通知后7天内能组织工具仪器、人员上井的承诺书。
2.钻井液服务能力:可提供钻井液服务,具有钻井液实验室(具有流体检测、材料质检和体系评价的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自建钻井液实验室的证明报告或与实验室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并出具实验室CNAS或CMA认证证书扫描件。
3.4 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4.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资料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6 其他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6.3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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