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2025年废碱液委托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25-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石化公司2025年废碱液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HW35(251-015-35)类废碱液委托处置
服务地点:华北石化公司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对HW35(251-015-35)类废碱液委托处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
计费依据:固定单价 本项目的预估金额为150万元 。
2.2招标范围:华北石化公司HW35(251-015-35)类废碱液处置计划表(计划表如下)。
序号 |
产生部位 |
名称 |
类别 |
预计产生量(吨) |
主要成分% |
危险特性 |
1 |
液化气碱洗等 |
废碱液 |
HW35(251-015-35) |
约1000 |
含硫化氢的氢氧化钠溶液 |
毒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1.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35(251-015-35)类核准处置规模必须大于1500吨/年。
3.1.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危险废物运输。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可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需提供双方签署的运输协议以及该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3.2.1 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HW35(251-015-35)类危险废物处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合同影印件允许隐蔽商业机密的部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未被中石油、政府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投标人及其法人无违法记录。(以上内容需法人出具承诺书);
3.3.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3.3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3.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3.6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4 其他要求:
3.4.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4.2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3.4.2由于各省严格控制省外的危险废物转入,河北省外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河北省批复同意转移HW35(251-015-35)类相关危险废物的批复文件(批复量不小于1000吨)及转移联单(转移联单至少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