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服务
招标编号:ZY25-SH17-FW5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为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中国石油江西销售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江西销售〔2022〕118号)规定,拟组织开展审计服务商招标选商工作。
2.2 招标范围:
对江西销售公司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提供审计服务。
2.3服务地点:江西销售分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评标时,如投标人在第1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后续标段不参与评审,以此类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1 |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90 |
1 |
标段2 |
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60 |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
标段一:竣工结算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须提供①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②社保(投标人在2025年为该成员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记录)③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标段二: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投标单位执业满一年及以上(须提供2025年在该投标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若企业尚未出具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标段一:竣工结算业绩: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1个石油化工施工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①合同清晰扫描件(首页、合同约定内容及盖章页)②审计报告(需体现加盖执业资格及造价所公章的审核汇总页)。
标段二:竣工决算审计业绩: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不少于1个石油化工施工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①合同清晰扫描件(首页、合同约定内容及盖章页)②审计报告(需体现执业资格盖章及公司盖章页)。
3.5信誉要求:
3.5.1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6.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