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大安区块流体物性检测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25-SH10-FW468C/ZB-CQSYB-2025-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大安区块流体物性检测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为了保证大安区块气井连续平稳生产,适应精细生产管理需求,准确掌握各项生产资料参数,为气藏开发动态跟踪分析和综合研究提供基础数据,规范管理气田开发各项工作。需要对气田采出水、天然气样品及其它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并对异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以便提出响应解决措施,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
①气田采出水:Na+、K+、Ca2+、Mg2+、CI-、S042-、Fe、总矿化度、石油类及PH值等检测;
②天然气分析:天然气组分、高位发热量、硫化氢含量、总硫等检测;
③其它:齿轮油性能测试、矿物元素、细菌含量、堵塞物成分、气田采出水离子含量及水型、油套管腐蚀产物、有机物成分、支撑剂性能检测、腐蚀挂片等分析。
2.工作量:按照大安区块目前制定的气、水样取样频率,预估水样检测380井次,气样检测350井次,硫化氢检测80井次,总硫检测20井次,水露点检测5次,细菌含量及堵塞物检测35井次,腐蚀挂片40井次,水离子20井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年31日。
2.4 服务地点: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范围内井场(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等地)。
2.5 服务方式:中标人安排检测人员自带取样设备到井场完成气样、水样取样及实验室检测服务。
2.6 招标范围:大安区块2025-2026年流体物性检测,包括:①气田采出水各种离子、总矿化度、PH值、石油类等检测;②天然气分析:包括天然气组分、硫化氢含量、高位发热量、总硫等。③其它齿轮油性能测试、矿物元素、细菌含量、堵塞物成分、气田采出水离子含量及水型、油套管腐蚀产物、有机物成分、支撑剂性能检测、腐蚀挂片等分析。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页岩气或致密气或常规气等流体物性检测(采出水水质分析或气样分析或硫化氢分析或总硫分析或矿物元素分析或细菌含量分析或堵塞物成分等分析或腐蚀挂片测试或气田采出水离子含量及水型分析或橡胶组成分析或油套管腐蚀产物分析或支撑剂性能检测分析)技术服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清晰的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和结算发票(或项目验收意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相对人出具并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⑥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人员清单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负责人:1人。①具有油气田开发(或化学或分析检测或石油工程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②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学历和职称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化验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①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其余人员需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油气田开发(或化学或分析检测或石油工程等)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②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职称(或学历)证明材料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3.6 设备要求
3.6.1 本项目须配备气相色谱、微库仑电解仪、电子天平、细菌培养箱等仪器设备,以满足现场分析检验和研究的需求。须提供设备明细表、设备照片
3.6.2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设备须为自有设备。须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需经过招标人入场前综合评估,若拟投入人员能力不符合施工要求占比的30%及以上或未达到生产需求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5 投标人需承诺未发生以下事故(或事件):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质量事故;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注:须提供承诺书
3.7.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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