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
2025-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框架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委托,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2025-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框架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依据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新、改、扩投资项目及安全隐患治理等其他项目计划文件,对2025-2026年度华北石化公司新、改、扩投资项目及安全隐患治理等其他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与材料的取样及检测,提供检测试验报告以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配合资料和档案的数字化交付等工作,详见《工程承包范围》。
2.2招标范围:依据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新、改、扩投资项目及安全隐患治理等其他项目计划文件,对2025-2026年度华北石化公司新、改、扩投资项目及安全隐患治理等其他项目进行工程质量与材料的取样及检测监测,提供检测试验报告以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配合资料和档案的数字化交付等工作,检测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不包括管道、钢结构、管道组成件及焊缝的无损检测;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等的性能检测。
现场检测或取样时,由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及送检。具体检测内容检测相关国家、地方政府等规定或规范执行。要求检测单位检测结束后当天出具5份检测报告原件(可根据具体检测情况调整时间,但必须在下个工序施工前提供)其中施工单位1份,建设单位存档1份,监理单位1份,结算付款1份或2份。
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地点: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实施,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0日,合同履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0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1持有有效期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要求如下:
旧资质标准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以下几项:(1)见证取样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提供资料要求: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资质过渡期的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延期通知。并承诺在中标后项目实施中及时进行新资质办理,不影响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供承诺书)。
新资质标准检测范围包含以下几项:综合资质,或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专项资质。
3.2.2持有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已完工的合同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封面、项目规模、检测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或对应检测合同的加盖服务单位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投标人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截图)
④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⑧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⑨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⑩检测单位与所检测的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者影响检测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利益关系。(提供承诺书)
⑪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书)
3.6人员要求:
参与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各岗位不允许兼任。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践经验;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1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学历证书、实践经验履历表、担任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践经验;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1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实践经验履历表、担任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需体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服务期间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无论何种原因的人员变更都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批准,且不得以低代高。(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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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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