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油气建设用地占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6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油气建设用地占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第十二采油厂井场及道路、站所建设项目,为完善土地报批手续,在井场及道路、站所勘测定界审核后,所占用林(草)地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负责上报的相关事宜。办理临时使用林(草)地、延期使用林(草)地手续取得县或市级林业部门批复文件;办理长期使用林(草)地手续取得省级林业部门批复文件。本项目提供的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实际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签认工作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第十二采油厂井场及道路、站所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计划投资预算金额240万元人民币(含税),拟选择2家服务单位,工作量分配原则为:第一名130万元(含税),第二名110万元(含税),负责第十二采油厂井场及道路、站所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的相关事宜。办理临时使用林(草)地、延期使用林(草)地手续取得县或市级林业部门批复文件;办理长期使用林(草)地手续取得省级林业部门批复文件。
因产能建设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作量相应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签认工作量为准。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服务商数量:2个。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宁县、正宁县第十二采油厂管辖区域。
2.6最高限价:设最高单价限价,1.5万元/公顷(含税),报告基础费用5万元,以林业部门批复的林地面积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入围《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第二标段(招标编号:ZY24-XA406-FW630)或入围《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草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第二标段(招标编号:ZY24-XA406-FW631)。提供入围通知书。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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