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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公司2025-2026年长宁页岩气集输橇装设备维护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长宁公司2025-2026年长宁页岩气集输橇装设备维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宁公司2025-2026年长宁页岩气集输橇装设备维护维修工程己由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362号(长宁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宜宾、珙县等长宁公司所涉及区块。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见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作业时间以单个项目委托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要求:本招标项目需对一井式除砂橇5台、一井式分离计量橇5台、二井式除砂橇45台、二井式分离计量橇45台、卧式分离计量橇5台、过滤分离器橇5台、进出站阀组橇5台开展返厂检测维修工作,预计返厂检测维修115台,以确保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续生产需要。

2.5招标范围

集输橇装设备维护维修工程中涉及相关工程及服务采取总包方式,主要包括集输橇装设备橇装运输(含上车吊装一次,厂内吊装两次)、资料搜集、维修前检测、维护维修、修复后检测、仓储保管、现场复装(不含吊装,吊装由招标人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开展)、配合投运。现场详细勘查、实施方案编制、质量、安全、环保、运行维护等均由投标人负责,依法合规开展。项目估算金额:2600万元。本招标项目包含的单个项目均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2.6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不满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质量要求

详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质要求:

 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及以上资质)及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子项目为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机械、机电、化工、油气储运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知橇装设备及单体设备检维管理工作,且未担任其它在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R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期间)至少1项橇装或容器的维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业绩证明以提供合同及发票为准,合同至少应包含关键页合同封面、金额、签字页

*7.财务要求:

7.1 þ要求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为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或技术指标未达到投标文件(含澄清补正文件)及合同承诺标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工期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为中标人,如未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提供服务,经核查确属中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长宁公司相关规定对承包商进行处罚。

1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2.其他要求: 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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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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