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投资井田实业作业井场板排铺设服务承揽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提供作业井进井路和井场施工现场所需板排并负责板排铺设服务工作。招标人为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第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招标单位是招标项目主体,负主体责任,该项目符合规定第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可适当缩短招标时限,但最短不得少于10日。
2.2 招标范围:提供作业井进井路和井场施工现场所需板排并负责板排铺设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井田作业施工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昆仑投资井田实业作业井场板排铺设服务。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7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7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注:如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7名时,招标人确定前6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排名第四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五中标人工作量为150万元(含税),排名第六中标人工作量为1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如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等于6名时,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排名第四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五中标人工作量为1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允许参与补充招标。如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等于5名时,招标人确定前4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排名第四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允许参与补充招标。如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等于4名时,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三中标人工作量为20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允许参与补充招标。如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等于3名时,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排名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允许参与补充招标。如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2名时,招标人确定前1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40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剩余工作量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不允许参与补充招标)。
3.1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6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保证提供1500块及以上的2m*4m木质或铁质板排,同意接受招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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