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2025-2027年度临时用地勘察定界测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服务类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国家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有关政策和最新政策、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川南地区土地管理规定》等规定,为快速推进油气建设项目勘察定界测绘、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临时用地手续申办工作,保证建设项目依法合规临时使用土地,川南分公司拟选定油气建设项目勘察定界测绘、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用地手续申办服务单位,对分公司涉及临时用地的油气建设项目参与选址,回复选址可行性意见,开展现场踏勘,出具踏勘意见,并开展勘察定界测绘、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用地手续申办服务。项目估算金额:449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国家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有关政策和最新政策、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川南地区土地管理规定》等规定,快速推进油气建设项目勘察定界测绘、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临时用地手续申办工作,保证建设项目依法合规临时使用土地,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对分公司涉及临时用地的油气建设项目参与选址,回复选址可行性意见,开展现场踏勘,出具踏勘意见,并开展勘察定界测绘、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临时用地手续申办服务,取得相应测绘成果、评审意见和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在临时用地到期三个月前,及时提醒并协助甲方完成临时用地手续续期,并取得临时用地续期批复文件。
2.3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时间 2027 年 6 月 30 日;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 吉林油田彭山-青神区块(四川省眉山市、乐山市、成都市等);
2.6质量标准:测绘成果应符合《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CJJ/T 73-2010);《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等规范。临时用地相关工作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国家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有关政策和最新政策、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川南地区土地管理规定》等规定;
2.7项目估算金额: 449 万元,含税;
2.8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
注:本项目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组织招标,如项目单位发生变更,则由变更后的项目单位承接本招标项目。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见下表 (不含税,税率暂定 6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1 |
临时用地勘察定界测绘 |
7428元/井(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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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用地分户测绘 |
11124元/井(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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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 |
33000元/井(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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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36500元/井(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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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时用地手续申办服务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批:41500元/井(井组);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批:29800元/井(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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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时用地续期 |
6300元/井(井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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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钻井项目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后续临时用地手续申办服务:包含单井、丛式井、平台井,计价方式以项目为单位(丛式井、平台井需实施多口井的按一个项目计价)。
2、招标控制价总费用=临时用地勘察定界测绘(7428元)+临时用地分户测绘(11124元)+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编制费(33000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费(36500元)+临时用地手续申办服务费(29800元或41500元)。
3、若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则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编制费不计取。
4、若临时用地续期不开展或未委托开展,则临时用地续期费用不计取。
采用报整体下浮比例(百分比)的方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2%,可保留2位小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质条件
1.1 法律
1.1.1投标单位需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准入。(审查日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 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1.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1.评标现场,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需承诺);2.投标人承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上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1.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1.2 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24年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25年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2.技术资格条件
2.1 安全
2.2.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备注:提供工伤保险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提供商业保险的应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2.2.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承诺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将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2.2 专业
2.2.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2.2人员资格和要求:项目技术人员至少4人,高级职称人员至少1人(专业须为土地管理、工程测量、地质勘探测量、测绘工程、土地规划其一),中级职称人员至少3人(专业须为土地管理、工程测量、地质勘探测量、测绘工程、土地规划其一)。 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的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项测绘类项目业绩,同时至少完成1项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临时用地手续申办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测绘成果、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公用条款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中石油内部相关单位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条款要求及技术要求附件1中*条款要求,对所有非*条款须承诺全部满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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