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宇集团商混站资产评估项目选商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 晨宇集团商混站资产评估项目选商谈判公告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对晨宇集团商混站的设备、构筑物等进行资产评估,为下一步补偿提供依据。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承包(服务)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提供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2)承接资产评估业务的财务中介机构,要符合国务院、股份公司等相关规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附加条件:(一)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矿业权评估师合计不少于40人(人数以相应权威机构或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下同);(二)最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三)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资产评估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能力要求:投标人完成商混站资产评估,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4、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202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提供查询截图)。 6、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1、按照相关规定对商混站资产进行评估。 2、验收方式:评估结果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3、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6个月 ; 4、服务期限2025年8月30日完成。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有意向的服务商请按照报价书要求于2025年7月7日8:00前,将报价书发到邮箱LHSHWZ05@163.com,参与竞争性谈判。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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