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院富满油田开发过程中地质力学参数变化规律研究及在提采中的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E01-FW020-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富满油田作为塔里木盆地超深层碳酸盐岩油气藏的典型代表,具有埋藏深、高温高压、走滑断裂带发育、储层非均质性强等显著特征。针对富满油田走滑断裂不同区带储层岩石具有高度非均质性,尤其是开发注采过程中不同流体条件下,储层力学特性尚不清楚,超深油气资源的有效开采和安全运营缺乏理论指导等问题,本项目拟通过实验研究、理论推导和数值模拟相结合的方法,明确走滑断裂带不同区带岩石力学参数分布特征、衰竭式开发、不同饱和流体注入过程岩石力学参数变化规律、循环注采条件下储层岩石力学参数及应力场演化规律,构建开发过程中碳酸盐岩岩石力学性质演化本构模型,形成开发过程中岩石力学性质劣化/强化特征评价方法,支持富满断控碳酸盐岩高效开发。
2.2 招标范围:
(1)走滑断裂带不同区带岩石力学参数分布特征研究;
(2)衰竭式开发、不同饱和流体注入过程岩石力学参数变化规律研究;
(3)循环注采条件下储层岩石力学参数及应力场演化规律研究;
(4)构建开发过程中碳酸盐岩岩石力学性质演化本构模型,形成开发过程中岩石力学性质劣化/强化特征评价方法及应用。
项目研究工作量:不同断缝结构、不同流体下的岩石力学和地应力实验不少于150块,构建碳酸盐岩岩石力学性质演化本构模型1个,建立开发过程中岩石力学性质劣化/强化特征评价方法1套,3个油藏单元的四维地质力学模型。 。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内。
2.4 服务地点:新疆新疆库尔勒市、其他。
2.5标段划分:否
3.1资质条件: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地质力学研究相关科研项目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承载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和结算资料(结算发票扫描件或结题验收意见)。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地质力学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地质力学相关的生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资格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③工作经验能力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签字盖章页及研究人员列表等)扫描件。
(2)研究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以储层地质力学或岩石力学或渗流力学研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3年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以上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简历等;②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等;③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4 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需承诺:用于本项目的实验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能够开展本项目所要求四维地质力学模拟实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最近三年(2022-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1-4 提供截图,5-7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报名要求:无。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7)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8)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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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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