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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先锋加油站等57座加油站办理取水许可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XS-CFXS-2025-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先锋加油站等57座加油站办理取水许可证 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务拨付,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鲁科尔沁旗先锋加油站等57座加油站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证办理项目供应商,由赤峰销售分公司签订服务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现根据取水许可证办理的相关要求,需对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阿旗先锋等57座加油站进行现场勘测,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书)、取水工程核验报告、安装水量远程监控设备、专家论证、进行水质检测出具报告,并办理取水许可证相关手续等。

2.2服务地点:赤峰销售分公司所属阿鲁科尔沁旗先锋加油站等57座加油站。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方式:为赤峰销售分公司所属阿鲁科尔沁旗先锋加油站等57座加油站自备井进行现场勘测,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书)、取水工程核验报告、安装水量远程监控设备、专家论证、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报告等,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取水许可证相关手续,交付给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约定的取水证办理,按未完成进度,应承担甲方公司相应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提供1份与本项目同类业绩;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资格,报告编制项目组其他人员至少2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资格。注: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及相应职称证书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③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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