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干粉压裂液添加剂委托加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28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干粉压裂液添加剂委托加工,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干粉压裂液添加剂委托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5种压裂液添加剂,预计委托加工2370吨,项目预算金额为1800万元(含13%增值税),主要用于压裂液现场试验、技术服务。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5种压裂液添加剂委托加工,预计原材料采购2370吨,主要用于开展现场试验和技术服务。详细材料种类信息见下表:
表1:材料种类信息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最高限价 (元/吨) |
预计采购数量 (吨) |
预计金额 (元) |
1 |
压裂液用干粉稠化剂 |
14500 |
780 |
11310000 |
2 |
干粉压裂液用黏土稳定剂 |
4300 |
400 |
1720000 |
3 |
干粉压裂液用破乳助排剂 |
3400 |
800 |
2720000 |
4 |
干粉压裂液用破胶剂 |
7000 |
190 |
1330000 |
5 |
干粉压裂液用杀菌剂 |
4600 |
200 |
920000 |
合计 |
18000000 |
注:(1)各材料为综合单价包含原材料成本、加工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管理、13%增值税、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约占总金额2%的安全环保专项费用等所有费用,未进行报价的内容视为已包含在产品的综合单价中。以单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人所报价格下浮比率)计算每种产品的合同单价,按每种的单价及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每种产品的最低加工量,投标风险须投标人自行承担。(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含税报价(单价)均不得超过上表中产品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3)投标人须承诺允许招标人进驻厂房进行相关生产监督活动。(4)每种产品的实际用量与本次招标预计采购数量有适当调整。
服务标准:(1)质量要求:合格。物资须符合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要求,本项目过程中的检验、验收等全部应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执行。
(2)本项目分批次供货,每批产品自委托方下发订单后30日内完成生产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国内地点。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相关业绩
1.须提供(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2项类似本招标项目委托加工或销售业绩或技术服务情况汇总表;(2)对应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及之后的视为无效,以增值税发票含税金额为依据计算业绩,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站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承诺书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按《承诺书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合法的财务会计报表影印件;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R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见《承诺书模板》格式三。
R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承诺书模板》格式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