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钻探录井公司2025年度轻烃录井技术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NB-2025-LJGS-FR-00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城钻探录井公司2025年度轻烃录井技术,招标人为 录井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录井公司2025年度轻烃录井技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随着石油勘探和开发的不断深入,轻烃分析录井资料的解释评价方法在石油勘探和开发领域中变得越来越重要。轻烃录井是以C1~C9的轻烃为研究对象,弥补了气测录井分析的不足,对储层含水识别具有优势。由于轻烃录井技术可从岩屑中获得油气显示信息,受井眼轨迹、岩屑颗粒大小、钻井工艺的限制影响较小,因此,能够解决快速钻井条件下的选样难、显示落实难等问题,适应钻井新工艺的发展需要。此技术在辽河油田、长庆油田等市场均得到高度认可并有广泛需求,因此本项目计划与具有轻烃录井技术方联合开展轻烃录井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辽河地区和长庆地区等。
预估工作量:单点轻烃:辽河地区约1600颗;长庆地区按完成井深米计算,长庆地区天然气勘探井:井深进尺约40000米;长庆地区石油预探井:井深进尺约80000米。
预估金额:不含税 500 万元,税率 6 %,含税 530 万元
服务标准:(1)《录井资料质量控制规范》SY/T 6438—2024
(2)《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Q/SY 01128-2020
(3)《轻烃录井技术规范》Q/SY 02621-2024
(4)《陆上石油天然气录井作业安全规程》SY/T 6348-2019
招标范围:2025年录井公司轻烃录井技术服务只包含单点轻烃技术服务,不包含连续轻烃录井业务。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是;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 录井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项目内容,包含提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企业注册地当地政府取消此类许可证,需提供证明资料。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无
4.其他资质:无
1.须提供(1)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轻烃类录井技术服务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另投标人(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六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七。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安全负责人(1)人,(持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本项目需提供现场操作人员(10)人,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上述人员许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提供合格的轻烃色谱分析仪及配套设备至少6台。注:投标人提供相应设备购置发票(发票日期需要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
对钻井过程进行及时取样分析,形成详细的轻烃录井解释评价表和综合录井图,资料合格率达到100%。数据差错率<3‰;油气层解释符合率80%;资料上交及时率100%;轻烃录井分析项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合同和甲方要求。
(按照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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