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皮山气田区块(杜瓦组、普斯格组)试采地面工程无损检测
招标编号:ZY25-XJT12-GC029-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公司,项目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相关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分为二叠系普斯格组和二叠系杜瓦组气藏,由《塔里木油田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二叠系普斯格组试采地面工程》和《塔里木油田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二叠系杜瓦组试采地面工程》分别进行地面配套工程建设。根据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总体试采安排、地面井位分布、可依托的已建设施,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二叠系普斯格组及二叠 系杜瓦气藏地面工程共用一套地面工艺系统。
2.2招标范围:
承担塔里木油田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二叠系普斯格组试采地面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实施和塔里木油田皮山气田皮山1区块二叠系杜瓦组试采地面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实施。不含检测时脚手架搭设、保温拆除、恢复、焊缝打磨等辅助工作。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和田地区皮山气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与无损检测作业内容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所取得的核准证和计量认证证书范围应覆盖所从事的无损检测项目。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核准证书和认证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无损检测),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
3.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各省(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Ⅱ级RT、UT及以上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各省(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Ⅲ级资格(MT、RT、UT、PT其中之一即可)。
3、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
4、检测责任师1人:具备无损检测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持有一项与作业内容对应的Ⅱ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2、上述人员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3、提供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3企业业绩: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一项无损检测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
(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采用年度合同委托的项目结算材料需提供对应的委托书)。
3.4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投标人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或黄名单。
(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9)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10)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前,投标无效。
(11)承包商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9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废标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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