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发电机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2025年发电机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由于天津港锐石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现有发电机不足,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能满足井下作业公司生产需求,因此需由服务方提供发电机服务 |
项目单位: | 资本运营部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 (1)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建立与本专业相对应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提供管理制度或体系证书。 3.2业绩要求: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谈判文件发售之日,已完成发电机租赁或发电机服务,累计业绩金额20万元(含)以上,以开具发票时间、含税金额、服务名称为准。需提供业绩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相对人、合同额(合同内未体现可不填)、合同对应结算金额等内容;提供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等关键内容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结算单原件扫描件。业绩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至少3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安装及运维人员2名,均为谈判人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电工证。提供谈判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设备要求:提供至少10台功率不小于75KW的发电机组,发电机有自动控制和自动故障检索功能,实现故障报警或停机同时信息发给用户平台实时监测;具有消音措施,启动后3米内监测噪音不大于45分贝;气体排放国四标准,满足安全环保要求。设备须为自有,提供设备台账、照片、铭牌及购置发票扫描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请潜在服务商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费用200元,请对公转账至: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请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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