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平顶山充电场站及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W019-GC048-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北一巷42号万科望庐(南门)。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平顶山充电场站及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平顶山充电场站及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图纸外工程量】,包括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2.3招标范围:
2.3.1 场地内:沥青混凝土地面1510平方米;新做120mm厚C30混凝土地面1510平方米,路沿石231米。新建透水砖地面305平方米;地面划标线128m2;设备基础等。
2.3.2绿化工程:种植土回填810平方米。
2.3.3拆除房屋:现场场地内原有房屋建筑物2039平方米。
2.3.4新建市政道路(东西走向88中-万科望庐段)一条:设计总长为182.146米,红线宽度9米,其中机动车道宽度7米,人行道宽度为2米(南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清单。
2.3.5充电港场地内配套1000KVA 变压器 2 台,960KW 分体式充电主机 2 台,20 台充电终端,40 个充电车位,配套进出口道路改造、新建 120 平方米便利店及卫生间并配备灭火器等。设备基础、构筑物、给排水、采暖、电气、仪表等详见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平顶山综合充电港新建项目施工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3.6部分设备及物料采购、所有的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完工后配合业主进行相关试运行的工作、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本次招标不包含甲供设备但包含部分甲供设备安装费用,详见《甲供设备表》;本项目需乙方购置安装的设备数量,详见《甲定乙供清单表》。
2.3.7清单与说明不一致时,按清单中工程量。表格版清单与电子招标书不一致处,以电子招标书为准。
2.4计划工期:单站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50日历天之内完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1.1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网 http://10.30.98.137:8999/ 、外网 http://125.32.26.40:8300/)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尚未列入集团公司工程承包商库内,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https://zzxy.nea.gov.cn/gateway/inquiryPub#/gateway/index)。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和等级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同意投标人进行劳务分包,提供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企业配备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建设云”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根据项目招标内容进行相应配置。
3.4.2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三个月(2025年5-7月)社保缴纳证明。
3.4.3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3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5.5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3.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截屏【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5.8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
3.5.9须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此承诺将否决投标。
3.6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6.1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评标现场查验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
3.6.2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6.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重复的。
3.7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近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承诺函)。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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