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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偏光显微镜等(标段一)

2025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偏光显微镜等(标段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217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油田二级单位所需的偏光显微镜等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标段划分: 标段一:偏光显微镜等  估算金额196.62万元、标段二:表面界面张力仪(界面张力仪)等  估算金额242.16万元、标段三:整装录井仪(三合一地化录井仪)等  估算金额214.47万元。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

标段一: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标段二: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标段三: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备注: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修改为12个月)

2.4 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离心机”(或“搅拌器”或“蒸馏水*设备”或“纯水仪”或“培养箱”或“干燥*设备”或“加热*设备”或“马弗炉”或“天平”或“养护箱”或“显微镜”或“实验*装置”或“实验*设备”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1.2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1)物资明细表第6项蒸馏水制备设备(实验室超纯水仪)、(2)物资明细表第16项显微镜(偏光显微镜)(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项目必须包括:(1)物资明细表第6项①3.1.制水量②3.2.纯水箱③3.7.UP超纯水流速,(2)物资明细表第16项①3.6目镜②3.9 照明装置③3.14摄像头实际有效物理像素,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报告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检验费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和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名称可不局限于“授权书”字样,完整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明确授权含义即视为有效,授权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多个授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无效)。

2.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离心机”(或“搅拌器”或“蒸馏水*设备”或“纯水仪”或“培养箱”或“干燥*设备”或“加热*设备”或“马弗炉”或“天平”或“养护箱”或“显微镜”或“实验*装置”或“实验*设备”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2.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授权制造商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1)物资明细表第6项蒸馏水制备设备(实验室超纯水仪)、(2)物资明细表第16项显微镜(偏光显微镜)(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检验项目必须包括:(1)物资明细表第6项①3.1.制水量②3.2.纯水箱③3.7.UP超纯水流速,(2)物资明细表第16项①3.6目镜②3.9 照明装置③3.14摄像头实际有效物理像素,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报告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检验费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资料。】

标段二:

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失水*仪”(或“稠化*仪”或“粒度*分析仪”或“张力*仪”或“粘度*计”或“粘度*仪”或“密度*仪”或“抽提*仪”或“试验机”或“实验*装置”或“实验*设备”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1.2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1)物资明细表第2项水分测定仪(油井采出液含水率测定仪)、(2)物资明细表第4项激光粒度分析仪(3)物资明细表第5项表面界面张力仪(界面张力仪)、(4)物资明细表第17项实验仪器设备附件(智能抽提萃取仪)(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项目必须包括:(1)物资明细表第2项3.1.10最高转速、(2)物资明细表第4项①2.重复性误差②5.光源功率、(3)物资明细表第5项①3.18视频速度②3.19视频传输速度、(4)物资明细表第17项3.3 淋洗效率(Max),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报告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检验费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和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名称可不局限于“授权书”字样,完整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明确授权含义即视为有效,授权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多个授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无效)。

2.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失水*仪”(或“稠化*仪”或“粒度*分析仪”或“张力*仪”或“粘度*计”或“粘度*仪”或“密度*仪”或“抽提*仪”或“试验机”或“实验*装置”或“实验*设备”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2.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授权制造商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1)物资明细表第2项水分测定仪(油井采出液含水率测定仪)、(2)物资明细表第4项激光粒度分析仪(3)物资明细表第5项表面界面张力仪(界面张力仪)、(4)物资明细表第17项实验仪器设备附件(智能抽提萃取仪)(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检验项目必须包括:(1)物资明细表第2项3.1.10最高转速、(2)物资明细表第4项①2.重复性误差②5.光源功率、(3)物资明细表第5项①3.18视频速度②3.19视频传输速度、(4)物资明细表第17项3.3 淋洗效率(Max),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报告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检验费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资料。】

标段三:

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测定仪”(或“测试仪”或“极压润滑仪”或“滤失仪”或“加热炉”或“页岩膨胀*仪”或“搅拌机”或“录井*仪”或“录井*设备”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1.2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1)物资明细表第4项极压润滑仪、(2)物资明细表第5项极压润滑仪(钻井液润滑性分析仪)、(3)物资明细表第17项整装录井仪(三合一地化录井仪)(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项目必须包括:(1)物资明细表第4项3.1.2 功率、(2)物资明细表第5项①3.6加热功率②3.9转速、(3)物资明细表第17项①3.6(1)d)控温精度②3.6(2)a)基线漂移③3.6(2)a)FID检测器灵敏度,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报告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检验费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和授权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1、投标人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制造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名称可不局限于“授权书”字样,完整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明确授权含义即视为有效,授权制造商所提供的授权书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的全部项目(多个授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无效)。

2.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测定仪”(或“测试仪”或“极压润滑仪”或“滤失仪”或“加热炉”或“页岩膨胀*仪”或“搅拌机”或“录井*仪”或“录井*设备”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或“研发”或“研制”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或“集成”的字样,(*代表0-多个字符,应为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定语),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2.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授权制造商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1)物资明细表第4项极压润滑仪、(2)物资明细表第5项极压润滑仪(钻井液润滑性分析仪)、(3)物资明细表第17项整装录井仪(三合一地化录井仪)(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授权制造商,检验项目必须包括:(1)物资明细表第4项3.1.2 功率、(2)物资明细表第5项①3.6加热功率②3.9转速、(3)物资明细表第17项①3.6(1)d)控温精度②3.6(2)a)基线漂移③3.6(2)a)FID检测器灵敏度,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制造商的报告原件扫描件,还需提供检验费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资料。】

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2、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必须完整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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